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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500
有發展商擬在灣仔船街與堅尼地道興建大型的酒店和會議展覽,如此大型的發展對灣仔居民,特別是堅尼地道一帶有巨大的影響,包括汽車流量,道路設計、樹木以及公共空間。現時的規劃申請程序存在嚴重漏洞,引至申請人可以不斷地利用推遲及重新S.16 申請程序,轉移視線以求達到目的。提交一個新的S16,即可繞過2015年A / H5 / 403反對意見。我反對A / H5 / 408 仍誤導性地標記為2009 年計劃的「改良及改善方案」;在閱讀行政摘要後,408與 403 的內容幾乎相同。因此,請簽名重申反對申請!
有關此發展申請的資料:http://www.info.gov.hk/tpb/tc/plan_application/A_H5_408.html
現時的規劃申請程序存在嚴重漏洞,引至申請人可以不斷地利用推遲及重新S.16 申請程序,轉移視線以求達到目的。提交一個新的S16,即可繞過2015年A / H5 / 403反對意見。我反對A / H5 / 408 仍誤導性地標記為2009 年計劃的「改良及改善方案」;在閱讀行政摘要後,408與 403 的內容幾乎相同。因此,我重申反對這項申請,反對的理由如下: –
1. 建議的天橋及隧道 :- 標準「視距」 (Sight-distance)
三十多年前,合和建議擴闊及改善堅尼地道,將天橋,隧道和滑道 (sliproad) 設置在狹窄及彎曲的堅尼地道,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使申請人一直無法提交工程計劃。
在2017年2月13日由灣仔區區議員安排的居民會上(出席者有合和、AECOM(合和新工程代表)和相關政府部門), AECOM 承認不能達到適用於堅尼地道的70米標準「視距」。代表建議用50米,但我極懷疑其可行性。
申請人並無呈交任何相關這天橋的圖樣或細節。看來,申請人再次試圖逃避這個基本的安全問題。不達標的「視距」將危及所有使用堅尼地道駕駛者的安全。 因此,城規會必須拒絕這申請。
運輸署署長要求申請人必須 「整體地」處理道路工程 (包括天橋隧道 ),並必須獲得正式批准後,才可開始酒店工程。
2. 擬建的宴會廳和展覽設施 (The proposed Ballroom and Exhibition facilities)
其規模,選址,交通影響,環境影響,不恰當的規劃使用,完全不適合這個住宅區。
3. 擬建的「公衆通道」和「美化市容地帶」(Public Passage & Amenity Area)
沒有真正的規劃增益。皇后大道東後巷已刊憲為「服務通道」,實際是必須被闢為服務車通道及緊急車輛通道(EVA),而非甚麼瑰麗大道。
4. 擬建的平台 (The enlarged Podium)
平台的規模、範圍 (footprint)之大,不但視覺上給船街,皇后大道東和堅尼地道帶來極大衝擊,亦大肆修改了2008年的協議。
5. 擬建在堅尼地道上的道路工程 (The Road Works at Kennedy Road)
這是一項在住宅區內不恰當的工程,工程在技術上並不可行。公衆擔心的是不符合標準的天橋將製造交通黑點,嚴重影響公共道路安全,亦威脅老榕樹。
6. 降格的公園 (The downgrading of the Parks)
申請擬在平台上建公共和私人公園,公園入口並不方便,平台上缺乏土壤讓樹木正常生長。
上述所見,申請人提交此新申請主要目的是爭取通過在公園區域的大型宴會廳和展覽設施,蓄意避開無法達標的道路工程和環境問題。城規會應拒絕 A/ H5 / 408 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