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開始認真打擊野生動植物罪案嗎?
跟據經合組織(OECD),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和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報告,植物和動物的非法走私價值高達70 至230 億美元。是繼毒品、槍械和人口販賣後,被多個執法機構視為另一種大型的跨國犯罪活動。大部份違禁品的目的地是亞洲,受亞洲國家富裕階層的興起,各國對受威脅物種的需求日益增加。中國視擁有象牙和犀牛角為富裕的象徵,對這兩種物品需求甚殷,犀牛角甚至在毫無科學根據的情況被當成藥物般使用。
犯罪集團一向長期利用香港作為走私路線,野生動植物也不例外。中國和香港之間的邊界破獲的數量,是野生動植物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 中數量最高,比起中國任何一個邊界來計。然而,香港海關估計他們只截獲了約10% 的違禁品,透過中港邊境走私的瀕危物種大有可能是天文數字。不幸的是,即使違禁品在邊境截獲,有效起訴和判刑的可能性都較低。結果是,罪犯們會視被捕的風險和可能的處罰都較為低,易於抵銷,而當成為一般做生意的成本。
為了回應此問題,ADM Capital Foundation 於3月19日,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舉辦了關於走私野生動植物的法律研究會,會上有政府部門的代表、非政府組織的代表,相關的獨立人士,執法專家等,聚集一起討論。研討會上明確地強調法例需要更改,以反映出野生動植物違禁品的價值,以及對野生動植物走私罪行的影響。
兩位知名的講者提供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首先是反走私、騙案和有組織罪行的獨立顧問,也是前CITES 首席執行長的John Sellar OBE,他講解了關於非法貿易的有趣洞察,強調這是最重要的罪行,政府應該要正視。非法貿易並未有效地解決,各地的暴力和罪犯都逍遙法外。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指出,當局確實會盡力提高罰款。
第二位講者Valmik Thapar 是老虎的專家,也是印度有影響力和活躍的保育人士,他的講說以一個感情豐富和忠誠的角色,配合驚人的影片展示出老虎這種地球上最具標誌性的物種,是如何接近絕種。接下來的有香港海關、漁護署,律政司以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副教授,他們也坦白和忠誠地講述香港的現況,明確地指出需要改善的地方。
尤其是,突出了香港在履行公約的法例上的缺點,對比其他國家,香港的罰款較輕,最高罰款少有判決。在香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在印尼是五年,印度七年,澳洲是十年。然而,最高罰款則是五百萬港元。儘管如此,律政司曾形容一件案件,走私總值二十四萬港元的藏羚羊羊毛披肩,只判罰五千元。藏羚羊羊毛披肩在國際上的貿易已在1979 年起被禁止,因為披肩貿易,藏羚羊已面對絕種的危機。然而香港的律政司卻可疑地認為此判決已經恰當。
目前香港只有有限的法例去處理走私野生動植物的罪行,它們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和《進出口條例》第60章,兩者也沒有權力有效地調查和檢控嚴重和有組織的野生走私罪。假如走私罪顯示出是嚴重或有組織的話(其實大部份也是如此),警方便會介入調查。現時香港警察甚少介入野生動植物走私案件。故此,即使有截獲違禁品,罪行調查也鮮有地會發生,所以罪案中真正的當事人,很少會或甚是從未緝捕歸案,也所以走私貿易繼續存在。故此被截獲的違禁品會被視作低風險的營運成本。
研討會頗為成功,講者們都分享了引人注目的個案去提醒為甚麼香港需要進一步去打擊野生動植物走私罪,在研究會的尾聲,UNODC 的代表透露,他們現時與港府展開了對話,研究如何協助香港解決問題。隨著副局長陸恭蕙表示港府有意願去提高罰款,香港有可能終於肯嚴正打擊野生動植物走私罪行。
作者: Emily Botsford
相片: Alex Hofford